2006年5月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贪欲使他当庭偷证据
王俊 韩英

  “女大三,抱金砖”,当初,赖某某因女方温柔体贴而与她结婚;过了几年,却又与别的女子关系暧昧。打起离婚官司时,他甚至当庭偷走关键证据试图多占财产,不料偷证据的行为被监控录像录了下来。最后,婚还是离了,身家要分一半,还被法院罚款1000元。

  老公玩起婚外情
  赖某某与尹某某1999年相识,那时他才18岁,女方21岁。温柔体贴的尹某某很快就占据了他的心,2000年3月,两人到广州花都过同居生活。同居期间,赖某某还买了房。3年多后,两人登记结婚。
  2004年5月,尹某某怀孕,但并没有将这个家拴得更紧。同年11月,尹某某提前下班回家,却发现门被反锁。等她敲开门时,发现赖某某神色慌乱,家中另有一年轻女子!
  尹某某说,考虑到自己正在孕期,为了让将来的孩子有个完整的家,她忍了下来,只是告诫赖某某:下不为例。
  让尹某某意想不到的是,她的忍让反而助长了赖某某。后者不仅不有所收敛,反而与那名女子的来往越来越频繁,有时还夜不归宿。忍无可忍的尹某某终于将离婚的事情摆上台面。赖某某倒也爽快:离就离啊,反正我现在也不爱你了!
  去年3月,双方签订《协议书》:双方同意离婚;现因女方有身孕,等孩子出生后过了哺乳期再办理离婚手续;房子一人一半平分,孩子双方共同抚养,在女方怀孕期及产后恢复期男方必须尽义务照顾女方。

  老公当庭偷证据
  《协议书》的签订并没有使双方相安无事,夫妻俩争执不断,多次报警。黯然神伤的尹某某最后回湖南老家生下孩子。
  去年7月,尹某某带着一个月大的孩子来见爸爸。对孩子,赖某某没多少感觉,双方的夫妻关系继续恶化。年底,尹某某向花都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要求与赖某某离婚,婚生小孩由她抚养,赖某某按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,同时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。
  但上了法庭,赖某某不愿离了。他称夫妻间争争吵吵原本难免。对于《协议书》,他称他没有签过名,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。法院准备委托相关机构做鉴定时,却发现尹某某提供的《协议书》原件不翼而飞了。
 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通过翻查庭审录像,法院发现竟是赖某某偷走原件:他对尹某某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时,将其出示的《协议书》原件夹在其他资料中拿走。法院通知他拿回来,他干脆耍赖:我没拿啊,还有事,找我的律师去!

  “妙手神偷”被处罚
  日前,花都法院一审判决,准许尹某某的离婚诉求。法院认为,赖某某虽否认《协议书》中赖某某的名字是其亲笔签名,要求笔迹鉴定,但因他取走了尹某某提供的《协议书》原件并拒不交回,致不能进行笔迹鉴定,故法院推定该《协议书》为赖某某亲笔签订。房屋归赖某某所有,由其继续按揭供房,赖某某支付尹某某房屋折款5万元;婚生男孩由尹某某携带抚养,赖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。法院还裁定,赖某某取走《协议书》的行为,属毁灭重要证据,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,罚款1000元。